为进一步落实《台州市传承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并升华为城市精神实施纲要》要求,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椒江、路桥区民政局以《关于要求批准“垦荒大道”命名的请示》(椒民〔〕50号)文件提出申请,我局于7月11日会同部分地名专家、垦荒精神研究专家及市级有关单位进行论证评议,拟将垦荒大道正式命名。(具体见附件)
根据《台州市区重要地名命名细则》的规定,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来电来函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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