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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黄岩仙居三地发布通告这些区域元宵

年春节期间,台州各地燃放烟花爆竹已造成局部地区空气环境严重污染。根据省相关部门整改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元宵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紧急通知》,决定我区白云街道辖区在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域: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

二、在禁燃区域内,取消原来在正月十五(2月15日)允许燃放的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时间段及前后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联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视情形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或拒绝、阻碍、辱骂、殴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加强禁燃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劝阻者、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年2月12日

(蓝线范围为白云街道辖区行政区划)

黄岩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元宵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紧急通知》,决定我区东城街道、北城街道及西城街道辖区在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条禁燃区域: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北城街道及西城街道。

在禁燃区域内,取消原来在正月十五(2月15日)允许燃放的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时间段及前后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条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一百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

(六)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七)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八)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等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九)商品交易市场和建筑工地;

(十)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十一)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第三条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区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黄岩区各乡镇街道应当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学校、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和单位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文明、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举报人反馈。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第七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年2月12日

仙居倡议农历正月十四、正月十五在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共同守护“仙居蓝”,再次诚恳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及仙居县禁燃限放有关规定,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提示:农历正月十四、正月十五严禁在城区核心区域(东至环城东路,南至南五路,西至高速公路连接线,北至环城北路)、横溪镇集镇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尤其是即将到来的元宵节,请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不攀比燃放,不过度燃放,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积极宣传和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共同守护仙居蓝天,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元宵节将近,我们倡导广大市民朋友从身边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我县的天空更湛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仙居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仙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年2月12日

来源:台州

审核:杨栋栋

编辑: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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