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台州市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申报时间
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将安排在6—8月进行。
申报对象
台州市各种所有制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技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
中级工程师
01
正常申报
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
硕士毕业满3年初定中级
02
自评分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按照相关量化评分标准,自评分达到分以上,且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
03
高技能人才申报
取得技师(二级)满3年,可申报对应专业工程师职称
高级工程师
01
正常申报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工程师满5年
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工程师满2年
02
自评分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按相关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分以上,且有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03
高技能人才申报
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满4年,可申报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04
直接申报
取得规定的官方奖项或相关标准主要起草人,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必备要求,并纳入评审指标体系。年度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不少于12学时。一般公需科目要求—年度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其中年度不得少于18学时。申报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必须通过省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扫描件(—每年度必须满足90学时要求,学时数不足的允许在各地申报截止日前补学)。
山区倾斜
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加大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对列入山区26县的天台、仙居、三门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助力工程师职务后,工作年限满10—15周年的计2分,满15周年但未满21周年的计4分,工作年限满21周年以上的计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