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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共同富裕台州市首个野生动植物保护基

3月10日,在植树节来临之际,仙居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在淡竹乡淡竹村联合举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并现场签署了《护绿“三地”协议》,标志着仙居环境资源保护及修复机制创新取得了新进展。台州两级法院、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仙居国家公园管委会、淡竹乡政府等代表和特邀人大代表共同见证。

此次基地的设立旨在打造“生态修复基地、生态观赏基地、生态法制教育基地”三地融合的亮丽名片,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共赢局面。针对无需或者无法进行原地补植复绿的情形,以基地作为异地补植复绿场所,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行为人从事修复劳动,或在无法亲自修复时,由其缴纳生态修复金,聘请专业机构代为补植复绿,从而达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

法检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基地首次补植复绿实践活动,共种植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株,以实际行动为“生态仙居”“美丽仙居”添新绿,同时责令曾参与采挖“金豆”的6名当事人到现场进行种植,以实际行动进行教育警示。

用于补植复绿的余株金豆来自哪里?

年1月25日,仙居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国家公园管委会等部门开展野生植物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对各大苗圃市场开展野生植物保护专项检查及普法宣传,呼吁保护野生植物。在释法说理后,相关营业主体当场上交国家Ⅱ级保护植物金豆(金柑)用于生态修复。

为什么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选址在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淡竹乡淡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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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多样性,而淡竹村村民与野生猕猴的和谐相处是人类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生动体现。从年开始,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和村里党员干部一起组成了护猴队,对村里的野生猕猴群进行保护,在山坡上设立投食点,定期投喂玉米,苹果和花生等食物供猕猴食用。随着保护力度的增加,猕猴的数量也有所上升,这给村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每年猕猴下山进村的季节,可以给村里带来上万人次的游客。村民通过卖番薯、冬笋等土特产增加了收入,猴子成为村里面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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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多次赴该村进行考察,发现淡竹村具备设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的条件。在多次现场走访并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后,最终决定将基地建在淡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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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能为淡竹村乡村振兴带去新动力。淡竹村作为猴群栖息地、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一方面,可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猴群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另一方面,基地设立也可以帮助打造地域特色旅游品牌,促进淡竹村的经济发展,为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山区样板贡献检察力量。

为了响应植树节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检察机关还做了哪些工作?

3月9日,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白塔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国家公园管委会联合在白塔镇狐狸岩下山场开展公益诉讼补植复绿活动,当日种植枫树株,计划将于清明节前完成1万余棵生态公益林的补植工作。

该山林于年12月13日下午,因村民余某放烟花,不慎引起狐狸岩下山场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为71亩。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余某就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达成民事调解,余某自愿支付其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元及评估费元。

近年来,仙居县检察院不断发挥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作用,积极引导被告人采取异地补植、补植复绿等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代替传统的经济赔偿,着力打造浙江“大花园”仙居样本,切实做靓中国山水画城市“展示窗口”提供力量。年以来,共有9名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余万元用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修复等活动。本次活动是检察机关联合多个部门参与社会治理,实现从“我管”促“都管”,将“两山”理论践行优势转化为共同富裕的生动体现。

据悉,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撬动、助力推进将“两山”理论践行优势转化为共同富裕,依托“三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展开一系列组合拳,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来源:仙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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